关于伊犁州尼勒克县中部8乡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招标公告的变更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于2016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伊犁州尼勒克县中部8乡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招标公告现有以下注意事项需要变更如下:
1、原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3.1.1条现变更为:
第一、二、三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原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3.1.3条现变更为:
第五、六、七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3、原公告第4条资格审查方式增加如下条款:
1.第一、二、三、四标段需提供材料员岗位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当经新疆水利协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登记在投标人名下,有一人未经登记的,则投标无效。
招标人: 尼勒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地址: 尼勒克县解放路15号
联系人: 贾红红
电话: 18240917926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
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
联系人: 魏相坤 戴玉平
电话:13779530020 18909996772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