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呼图壁县2016年新兴产业园起步区排水工程 已经由 呼发改投资〔2016〕296号 备案。招标人为 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呼图壁县2016年新兴产业园起步区排水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新兴产业园区 2.工程规模: 新建新兴产业园起步区排水管网总长2769米,其中:新纵三路(G312国道-S201线)DN400双壁波纹排水管线长703.2米、DN500双壁波纹排水管线长863.50米、DN600双壁波纹排水管线长1202.3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HTB2016080901000101001 | 呼图壁县2016年新兴产业园起步区排水工程(施工)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 62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0日 10:00 时-2016年8月14日 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编号:CJ2016 1066 ,投标保证金8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5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行号:104885001092账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15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15家及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7、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施工招标文件费为1000元。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6年08月10日 10时00分到2016年08月14日 20时00分 2.投标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8月15日至2016年08月19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北京南路27号市工商局三楼) 六、其他说明 七、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呼图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呼图壁县 | 地 址: | 昌吉市北京南路27号市工商局五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张斌 | 联 系 人: | 马金芬 | ||||||
电 话: | 13899613789 | 电 话: | 0994-2522399 | ||||||
传 真: | 传 真: | 0994-2522399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