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中环线DN1200mm供水工程(二期)供水加压站-王越
- 招标编码:CBL_20160810_185753328
- 开标时间:2016-08-30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跨省
- 招标代理:上海汇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测试专用)
- 招标人:上海汇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人(测试专用)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对《制式文本》投标邀请书(空白处内容)补充如下:
致: (被邀请投标人名称)
1、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的 中环线 DN1200mm 供水工程(二期)供水加压站 工程由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兴建,并已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武重东侧,东邻佛祖岭二路,北接高新三路 ,结构层次 / ,建筑面积(或建设规模) 20 万吨 / 日供水加压站一座 。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4、计划开工日期 2011年1月20日,竣工日期 2011 年6月19 日,工期 150 日历天。
5、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
6、如你方接受投标邀请,请凭本通知书于 2010 年12月24 日 09:30 时至 2010年12月24日17:00 时到 武汉市珞瑜路 78 号长江传媒大厦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608 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另需交纳图纸押金 500 元人民币,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8、投标文件与投标担保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送达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收到本书后 1 日内,请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如果你方不准备参加本次投标,请于 2010 年12月25 日前通知我方。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日期: 2010 年 12 月 24 日 |
日期: 2010 年 12 月 24 日 |
办公地址: 武汉市解放大道 240 号 |
办公地址: 武汉市珞瑜路 78 号长江传媒大厦 15-16 楼 |
邮政编码: 430034 联系电话: 83887219 |
邮政编码: 430079 联系电话: 87273735 |
传 真: 83886433 联 系 人: 林英杰 |
传 真: 87273735 联 系 人: 宋 波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同《制式文本》。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对《制式文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空白处内容)补充如下:
项号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1 |
工程名称 |
中环线DN1200mm供水工程(二期)供水加压站工程 |
|
1.1 |
建设地点 |
位于武重东侧,东邻佛祖岭二路,北接高新三路 |
|
1.1 |
建设规模 |
20万吨/日供水加压站一座 |
|
1.1 |
质量标准 |
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2.1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所设计的中环线DN1200mm供水工程(二期)佛祖岭供水加压站施工图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 001、设计总图部分清单,其总图部分清单包括如下项目: (1)土方工程(含设计土方平衡项目); (2)设计图给、排水、雨水井、室工程; (3)设计图地下管、线工程; (4)设计图室外电缆沟、井及路灯砼基础工程; (5)设计图道路工程(含人行道块料铺设、停车场铺设、嵌草砖); (6)绿化工程 (无设计,根据设计答疑暂列100万元); (7)铁花通透围墙、普通围墙、大门招牌墙(含主次入口大门,由于围墙中的电部分无设计走向及管、灯具无设计型号未考虑); (8)设计远期预留道路工程(含远期预留人行道铺砌、站卧石安装); (9)外场安装工程清单; (10)设计总图部分措施项目费(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施工便道;成品保护;地下结构排、降水;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002、新建值班室土建及安装(包括其中的措施项目费)清单; 003、机修车间及仓库土建、安装清单(包括其中的措施项目费); 004、配电值班间及加压泵房土建及安装清单(包括其中的措施项目费); 005、综合楼土建及安装清单(包括其中的措施项目费)。 其中安装工程甲供设备只计取安装,不计主材价格;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所示工作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工作内容。 |
|
2.2 |
工期要求 |
2011 年 1 月 2 0 日计划开工, 2011 年 6 月 19 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150 日历天 |
|
3.1 |
资金来源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承担50% |
|
4.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
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4.3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13.1 |
工程报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
15.1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 |
|
16.1 |
投标担保金额 |
人民币20000元 收款单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行 号:881098 账 号:127905433810802 |
|
5.1 |
踏勘现场 |
集合时间:2010年12月26日09:30时整 集合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处 |
|
17.1 |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
市级安全优良施工现场 |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
市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 ||
|
18.1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式 五 份,一份正本, 四 份副本。 |
|
20.1 21.1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收件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宋波 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截止时间:2011年1月13日10时00分时整 |
|
25.1 |
开标 |
开始时间:2011年1月13日10时00分时整 开标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29.2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采用武建规[2009]70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
|
30.1 |
定标原则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34.1 34.3 |
担保金额 |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
三、投标人须知
对《制式文本》投标人须知部分作如下修改和补充(空白处内容):
投标人须知修改和补充表
项号 |
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或补充条款内容 |
|
4.4 |
见《制式文本》 |
删除本条款,本工程不适用。 |
|
7.1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第十章附件1~附件4附后 |
|
8.1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空白处内容依次补充为: 18 武汉市珞瑜路 78 号长江传媒大厦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608 室, 另须将澄清文件电子版发至 94521546@ qq.com 1 |
|
9.1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空白处内容补充为: 1 |
|
11.2 |
见《制式文本》 |
删除本条款(11.2.7),本工程不适用。 |
|
11.3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修改为: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投标总价 11.3.2 总说明 11.3.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11.3.4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1.3.5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11.3.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11.3.7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计算表 11.3.8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11.3.9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11.3.10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3.11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汇总表 |
|
11.4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修改为: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 施工组织设计
11.4.2 拟分包项目情况一览表 |
|
13.4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空白处内容补充为: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 鄂建文( 2008 ) 216 号 ] |
|
13.10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空白处内容补充为: 13.10.1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 ; 13.10.2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008 ) ; 13.10.3 《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008 ) ; 13.10.4 《湖北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008 ) ; 13.10.5 《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008 ) ; 13.10.6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文 [2008]216 号文) ; 13.10.7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 13.10.8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 13.10.9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13.10.10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 13.10.11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 13.10.12 其它的相关资料 。 |
|
16.2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投标担保形式选择为: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包括银行转账汇票、银行转账本票和转账支票) |
|
19.3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选择19.3.1的包装方法。 |
|
19.4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19.4.2(3)补充为: 2011 年 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
|
27.2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空白处内容依次补充为: 5 4 1 |
|
31.1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空白处内容补充为: 2 |
|
34.1 |
见《制式文本》 |
本条款空白处内容补充为: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