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MD2016-279
1、招标条件
1.1、本工程招标项目 驻马店市东明路(前进大道 - 驿城大道)道路排水配套工程 已由驻政办[2016]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工程招标项目位于 驻马店市东明路(前进大道 - 驿城大道)区域内 。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全长1187.602m,道路红线宽40m;其中道路桩号K0+000~K0+459.476为旧路升级改造工程,道路桩号K0+456.476~K1+187.602为新建工程。工程估算价:约2600万元。
2.3、招标范围:行车道、人行道、交通工程、雨污水管道、电力及电信管道、照明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及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如有)。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工程: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6 年8 月11 日至8 月17 日 (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和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证件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预定招标文件。
联系人:朱颖联系电话:0396-2190919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发售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 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河南智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驻马店市健康路中段 办公地址: 驻马店市骏马路与通达路交叉北 100米路西瀚宇商务7#楼17楼1722室
电话: 13938369616 电话: 0396-2190919
联 系 人: 丁股长 联 系 人: 朱颖
2016年8月11日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