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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附中房山校区建设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发布日期: 2016-08-11

  项目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理工大学附中房山校区建设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理工大学附中房山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房发改[2014]2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09-05-07地块。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雨水工程,D=1400mm,干线全长200m,污水工程,D=800mm,干线全长193.2m,管材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III级);给水工程,给水管径DN200mm,干线全长766.8m,中水工程,中水管径DN100,干线全长365.5m,管材均采用球墨铸铁管(K9)。合同估算价约487.8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11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整体标段。 2.5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承揽过工程造价480万元或者给水管线工程(管径DN200)施工,排水管线工程(管径DN1400)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年08月04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 投标报名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各施工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6年08月11日—2016年08月17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地进京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原件三份)及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工程招标公告第3.5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原件三份)、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及纳税人认定书(或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等资料的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需三套,证件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三份]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6年08月11日至2016年08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 彩色扫描件,盖公章)所持资料一式三套。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2纸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02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号11层会议室(昊天假日酒店)。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 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b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9号 邮 编:102445 联 系 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联 系 人:于晓宇 电 话:010-89368642 传 真:010-89368096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 9:00 至 2016年8月17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8月11日 9:00 至 2016年8月1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日 9:00

  开标地点: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号11层会议室(昊天假日酒店)

  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单位。 3) 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日 8:30 至 2016年9月2日 9:00

  招标人联系地址:房山区长阳镇广阳大街9号

  邮编:102445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80356352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编:102488

  联系人:于晓宇

  联系电话:010-89368642

  传真:010-89368096

  批复文号房发改[2015]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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