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镇东江路沿线污水管道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鄞发改投[2016]19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起热电路,沿东江路敷设,东至明光南路
项目规模:本工程污水管主要采用拖拉施工法,工程内容包括采用拖拉法施工的HDPE高密度聚乙烯实壁管DN315污水管道3813m(含4处倒虹管)、HDPE高密度聚乙烯实壁管DN450污水管道1472m、HDPE高密度聚乙烯实壁管DN560污水管道1079m,HDPE高密度聚乙烯实壁管DN250污水管道150m(含2处倒虹管);采用开挖施工的DN315污水管道310m、DN450污水管道7m;包括Φ700塑料检查井76座、800×800mm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8座、1000mm×1200mm钢筋混凝土留泥格栅井5座、2600mm×3000mm钢筋混凝土倒虹井8座、2200mm ×3600 mm钢筋混凝土沉井44座等。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2087.31(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1602.4305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姜山镇东江路沿线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资格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一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3年1月1日 起至今已成功完成过单项合同管径DN315及以上且总长度在1KM及以上的水平定向拖拉管市政污水管网工程。[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须含监管部门或交易站或交易中心备案章)、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提供的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④有效的整套施工图纸,四项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4、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资质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且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未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电子信用证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书面版在开标当日统一发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方主任
电话:0574-88450758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陈麒麟
电话:0574-88103779
传真:0574-8810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