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县果园镇金江新村2015年自来水入户工程、金井镇九溪源村2015年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管材管件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长沙县果园镇金江新村2015年自来水入户工程、金井镇九溪源村2015年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管材管件及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XZCJ—GK20161221
委托代理编号: HNHK-2016ZC015
3、项目预算:1361825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 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并提供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并提供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的复印件保持一致,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换证或遗失,则必须提供原发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PPR管材管件的生产制造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PPR、PE管材管件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4.3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交原件备查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装入文件袋中与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文件袋上需列原件详细清单。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 8 月 18 日(5个工作日)。
5.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下载招标文件。
5.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 日 9: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 2 日 9:30时。
6.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3楼)。
6.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数额:13000元(人民币)。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和标段。
账户名: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欣安支行
账 号:18031701040001659
7.3缴纳时间:2016年 9 月 2 日 9:30 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731-8403484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以北开源鑫阁2栋6楼H座
联系人:章先生
电话: 0731-8696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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