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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采购法院直饮水系统(第二次)答疑及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 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 8 月 1 日上提交的 采购法院直饮水系统(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6-146030-0017)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作出如下答疑及澄清:

1 、疑问:机房具体位置及管网如何走向?

答疑:机房位于天面独立房间,建筑物内管道沿天花走线,建筑物间管道须优先架空、沿围墙布置,确实不能架空的,在征得采购人同意下,可小部分埋地。

2 、疑问:由于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是否可以顺延工期?

答疑:由于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工期,但不可费用索赔。

3 、疑问:采购人能否提供具体建筑图纸?工程量是否准确?

答疑:因建筑物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落成,年代久远,未能提供具体的建筑图纸。工程量为相关咨询单位测量所得,为暂定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承担工程量偏差所引起的风险。

4 、疑问:各楼层内是否已有管道井,中标人是否需要负责楼板开洞?

答疑:部分楼层已有管道井,管道布置应尽量走管道井。部分楼层没有管道井,中标人须负责部分楼板开洞,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 、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13页:

“(八)水质验收标准

1 、出水水质须满足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

2 、饮用水须满足以下指标:

项 目

指标上限值(mg/l)

pH 值

5.0 ~7.0

电导率(25℃±1℃)/(μs/cm)

≤10

氯化物(Cl-)/(mg/L)

≤6.0

亚硝酸盐(NO2-)/(mg/L)

≤0.002

铅(Pb)/(mg/L)

≤0.01

总砷(As)/(mg/L)

≤0.01

菌落总数/(cfu/mL)

≤20

大肠菌群/(MPN/100mL)

≤3

3 、整个系统安装调试后,中标人须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饮用水水质合格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的技术资料组成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澄清为:

“(八)水质验收标准

1 、出水水质须满足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 。

2 、饮用水水质须满足以下指标:

项目

限值

一般化学指标

pH

6.0 ~8.5

总硬度(以碳酸钙计)

≤300mg/L

毒理学指标

≤0.01mg/L

亚硝酸盐(采用ClO 2 消毒时测定)

≤0.70mg/L

氯酸盐(采用ClO 2 消毒时测定)

≤0.70mg/L

甲醛(采用O 3 消毒时测定)

≤0.90mg/L

细菌学指标

细菌总数

≤50cfu/mL

总大肠菌群

每l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

粪大肠菌群

每l00mL水样中不得检出

3 、整个系统安装调试后,中标人须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饮用水水质合格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的技术资料组成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 、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2016 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26日9时00分至2016年8月26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 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 电话 :0757-22392099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清晖路19号鸿业大夏4楼

联系人: 龙先生 联系 电话 :0757-22313232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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