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鹿鸣谷项目给水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鹿鸣谷项目给水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HL-JL-2016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蔺工
项目联系电话:177043145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蔺工17704314540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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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均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文件)。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7.61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08月15日至2016年08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帕拉斯大酒店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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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鹿鸣谷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