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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4#泵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4#泵站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2012]8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顺昌县井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顺昌县井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竹乡广场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造价250794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1466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可通过监管平台的 “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查询。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违反《顺政办(202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11.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确定中标人时,招标人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或顺昌县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12.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 15 日8时00分起至2016年8 月 19 日 23 时 59分前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 栏目下载报名单,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交纳5元手续费后,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凭投标报名单到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棋盘厂巷49号 2层201室 )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12%。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8月 29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为“顺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4#泵站工程”字样”。

  注:1、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2、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 30 日上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凭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顺昌县井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城南中路16号,邮编:353200

  电 话:13859396865

  联系人: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棋盘厂巷49号 2层201室 邮 编: 353200

  联系人:廖贞勇 电 话:0599-7858437 、1598055136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帐 号: 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 联系电话:0599-785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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