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包钢热电厂、给水厂8月部分检修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钢设备动力部。
项目编号:DLB-ZB-201608-A080104-053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包钢热电厂、给水厂8月部分检修项目等,具体内容及工程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工期
(天) 需求单位
1 热电厂燃机及厂院内各煤气管道防腐 24.92 30 热电厂
2 白云氧化矿热电作业部排水管道部分更换及疏通 16.1278 30 热电厂
3 给水厂电机、变压器绝保试验 12.9051 30 给水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热电厂燃机及厂院内各煤气管道防腐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白云氧化矿热电作业部排水管道部分更换及疏通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给水厂电机、变压器绝保试验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即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招标中心包钢信息大楼116办公室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号:15001716680052500347-000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
【首次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上全套原件或扫描件;其余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原包钢环保楼)401房间。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5.3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6.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中心提出异议。
电话:0472-2189624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设备动力部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指挥中心
联 系 人:浦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450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
联 系 人:王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0472-2189621/2189627
传 真:0472-2189623
电子邮箱: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