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喀什地区水利局委托,现对政府采购项目新疆喀什(伽师)一市四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人:新疆喀什地区水利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喀什(伽师)一市四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T-ZB-2016-146
四、项目说明:
本项目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人饮【2016】1号文件《关于新疆喀什(伽师)一市四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沉沙调节池、总水厂、输水干支管、分水厂及伽师县内部配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六大部分,工程概算投资近期35.72亿元,其中建安投资30.78亿元。
五、采购内容:
1、承担新疆喀什(伽师)一市四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PPP项目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完成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
(2)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重要边界条件,完成财务测算)。
(3)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展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工作。
(4)协助采购人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就PPP项目协议进行沟通、谈判。
(5)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相应的PPP项目合同体系的签署。(合同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
(6)应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
(7)其他。
六、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
七、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完成(其中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按业主规定时间完成)。
八、投标人(即咨询机构,下同)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咨询资质其中应包含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或综合经济专业,服务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业务范围。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注册类资格证书,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且具有供水PPP项目的实操经验。
(2)投标人近3年(2013年至今)至少承担过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业绩。在国内有实施成功的至少3个以上PPP项目案例,其中至少要有一个10亿以上的供水项目,需提供项目咨询合同原件,列入财政部示范项目的咨询机构优先考虑。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项目团队要求:
法律领域专家1名,具有一级律师资质。金融领域专家1名,具有高级职称。水利领域专家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财务领域专家1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1名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上述专家中,至少要有一名专家具备供水PPP项目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
十、付款方式:依据双方约定,分阶段进行付费。
十一、其他要求: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2、中标中介机构需纳入征信系统进行考核。
十二、采购文件取得时间: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在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2携带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照不允许提供经公证的公证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咨询机构资质证书,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各一份,类似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需单独装订成一册,到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进行投标确认,逾期投标将被拒绝。
十三、标书售价:¥200元/包 ,投标保证金¥50000元。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4份)应于2016年8月26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6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新疆喀什地区水利局8楼会议室;
采购人:新疆喀什地区水利局
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326号
联系人:温文成
联系电话:15599929262
代理机构: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市天南路东威大厦2203室
联系人:赵辉
联系电话:0998-230360913639963556
监督机构: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