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祁阳县文明铺镇林场村饮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如下修改,以本更改公告要求为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祁阳县文明铺镇林场村饮水工程 已由湖南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湘移计[2016]2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移民后扶资金 。招标人为 祁阳县移民开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前在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q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qy.gov.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qy.gov.cn/)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414606864@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q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 5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祁阳县浯溪街道办事处灯塔路县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未到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祁阳县移民开发局
地 址:祁阳县陶铸图书馆五楼
联 系人:郑波
联系电话:13874620021
招标代理机构: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民生南路联通公司四楼
联系人:王女士 廖女士
联系电话:15226301687 15707472333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更改公告不一致处,以上述修改公告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本修改公告做好投标准备。
招标人:祁阳县移民开发局
招标代理机构: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