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厂零星修缮工程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招标人为伊宁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水厂零星修缮工程;
2.2建设地址:伊宁市;
2.3建设规模:换塑钢窗261.36㎡;外墙保温310㎡;屋面做SBS防水400㎡;更换彩钢顶200㎡;更换彩钢顶60㎡;雨棚6个每个50㎡;外墙抹面340㎡外墙乳胶漆390㎡;建库房52.55㎡一座。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项目总投资额:42万元;
2.6计划工期:30天;
2.7招标范围 :图纸所示及答疑的全部内容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施工标段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10:00时至2016年8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址:伊宁市阿勒玛勒路97号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2楼;
5.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贰级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质检员岗位证、造价员岗位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疆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进疆、进伊犁州备案登记手续、州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进伊犁州备案登记手续。
以上证件须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四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以上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5.3不接受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报名、提交报名资料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8月 23日至2016年8月3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9:30时;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伊宁市阿勒玛勒路97号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2楼。
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3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谢军
电话:15894137879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伊宁市阿勒玛勒路97号滨湖雅居北侧办公楼2楼
联系人:何海杨
电话:18999382558传真:0999-898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