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1602CM0159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崇明县长兴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地址: | 崇明县长兴岛凤滨路77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崇明县长兴镇江南清水苑居民小区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长兴镇合作路850弄、851弄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工程类别: | 排水管道 | ||
具体描述: | (1) 道路等级1 | ||||
工程总投资 : | 283.61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费用 : | 250.91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 209.6 万元人民币 | ||||
工程概(预)算 : | 283.61 万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 60 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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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崇明县玉环路616号205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08-18 至 2016-08-22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 | ||||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16-08-22 16:30:00 | ||||
注意: |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 丁波、王红静 | 联系电话: | 69615041-1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与委托代理人崇明县交易员证原件和复印件(2) 提供30万元的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作为投标履约保函,提供银行保函的银行必须为投标单位开户行,保函有效期为自购买标书之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3) 投标单位在开立银行保函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 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以及拟派建造师本人无犯罪、无行贿证明原件;(5) 网上报名凭证原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备注: | 1、 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60分。 2、 交易员证书办理详见崇明县建筑建材业管理所网站(www.shcmjgs.com) | ||||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
崇明县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 ||||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16-09-09 09:00:00 | ||||
投标保证金: | 0 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800 元人民币 | ||
填报单位: |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崇明县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69696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