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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江南清水苑居民小区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报建编号: 1602CM0159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崇明县长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崇明县长兴岛凤滨路77号
招标项目名称: 崇明县长兴镇江南清水苑居民小区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长兴镇合作路850弄、851弄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项目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类别: 排水管道
具体描述: (1) 道路等级1
工程总投资 : 283.61 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费用 : 250.91 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209.6 万元人民币
工程概(预)算 : 283.61 万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 60 日历天
其他说明: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第一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崇明县玉环路616号205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08-18 至 2016-08-22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16-08-22 16:3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丁波、王红静 联系电话: 69615041-14
获取招标文件时
需提供材料(如有):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与委托代理人崇明县交易员证原件和复印件(2) 提供30万元的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作为投标履约保函,提供银行保函的银行必须为投标单位开户行,保函有效期为自购买标书之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3) 投标单位在开立银行保函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 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以及拟派建造师本人无犯罪、无行贿证明原件;(5) 网上报名凭证原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1、 信用分值需大于合格分60分。 2、 交易员证书办理详见崇明县建筑建材业管理所网站(www.shcmjgs.com)
提交投标文件
地址:
崇明县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16-09-09 09:00:00
投标保证金: 0 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 800 元人民币
填报单位: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上海市崇明县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6969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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