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横街镇2016年度梅梁桥村水环境整治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横街镇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197万元
工程造价:1970851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鄞州区横街镇2016年度梅梁桥村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图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整治及景观绿化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浙江省水利厅网站“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备案登记且网上公示(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
2)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规定,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3)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鄞州区外的园林绿化企业须有《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7)专职安全员一名。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4.入围方式
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
形式: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单位开户行或其他银行担保皆可);
收款人: 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
提交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
提交地点: 同开标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图纸,预算书 )。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 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北侧“横街镇社会服务中心”二楼208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鲍主任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252405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