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TJYY2016-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桥路排水(雨污水)工程 已由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经发审【 2016】26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投资人为 岳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桥路排水(雨污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桥路;
2.3 工程规模:龙桥路排水(雨污水)工程,顶进约290 米混凝土管道(DN1000),两侧开挖顺接埋设混凝土管(DN800),总投资额约 202万元(实际以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为准);
2.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龙桥路排水(雨污水)工程,顶进约290 米混凝土管道(DN1000),两侧开挖顺接埋设混凝土管(DN800)。(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岗位可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且均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公司职工且具备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在本单位办理社保证明)。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及中标单位管理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天 17:00,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时间:工程投标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17日8:00时至2016年8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自主登录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区县http://bidding.yyjs.gov.cn/Portal/OldIndex.aspx)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段内网络自动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6.2 投标人凭《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的报名回执和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于2016年8月17日8:00时至2016年8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或电子版另计。
6.3 本项目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8日 9时00分,文件递交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岳阳市五里牌市政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以外的单位须法人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8720823。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投 资 人:岳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七楼
联 系 人:任魁
电 话: 0730-87208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地 址:岳阳市青年中路与建湘路交汇处龙井泉商务会所三楼
联 系 人:李其
电 话: 1877311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