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MHT-160728-HW
1. 招标条件
巴镇居民小区自建二次加压供水设备及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经磴口县人民政府以磴政字[2016]12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项目法人)磴口县清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巴镇居民小区自建二次加压供水设备及供水管道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20个无开发商居民小区的无负压设备采购及安装
供货地点:磴口县巴彦高勒镇
供 货 期: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2 投标人需为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供水设备(给水设备),且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输配水设备)。
3.3 近3 年(2013年至今)内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指供水加压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峻峰华庭北区D座1单元904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 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③ 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如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④ 企业开户许可证;
⑤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复印件;
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⑦ 卫生许可批件、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7日上午9:30时,地点为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9:30时
6.2开标地点: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磴口县清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贺兰南路诚仁中学西
联系人:张建生
电 话:0478-441250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河区峻峰华庭北区D座1单元904室
邮 编:015000
联系人:陈晶
电 话:0478-8778881 13500681545
传 真:0478-8778881
电子邮箱:nmhtzb@163.com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