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817_105211563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省
广佛新干线佛山一环隧道DN1000给水管道迁改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佛新干线佛山一环隧道DN1000给水管道迁改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南发改资(2012)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广佛新干线佛山一环隧道DN1000给水管道迁改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配合广佛新干线佛山一环隧道工程的建设,对原道路上的管线做相应改迁,废除日后机动车道底原有DN1000给水管,新建长约530米DN1000钢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和清单说明)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合同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业主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注:招标控制价应为招标备案的预算价):
本工程主要为改迁原道路上的管线、废除原有给水管道和新建DN1000钢管(长约530米)、管道内外防腐(本工程给水管采用钢管,管材采用Q235-B型钢板,每条钢管的长度为6米,钢管的壁厚:DN1000为10mm。钢管内壁采用水泥砂浆衬里防腐,内衬厚度为10mm,外防腐采用四油一布,防腐材料采用环氧煤沥青防腐。)等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施工总承包。(各类阀门甲供)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为 2481406.30 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 总价。
2.6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2.7 安全 文明施工 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 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 本工程属于 √ 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投标人须具有如下资格要求:
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
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
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
“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
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
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
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
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5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个月 , 即 2016 年 2 月
至 2016 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 5.7 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原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规定位置。 )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原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规定位置。)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5.2 报名时间: 2016 年 8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6 年 8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止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 工程 要求 投标人 提交 4.96万元的 投标保证金以 及 / 万元的 诚 信保证金,合计
4.96万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的 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 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 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 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 ) 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2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 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7.4 投标人 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
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 人员 社保证明。
投标人提交人员社保原件(除投标保证金凭证外)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
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核对;开标结束
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收取,其
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
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
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
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
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
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
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
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 528200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李永佳 联 系 人: 麦佩珍
电 话: 0757-86396212 电 话: 0757-86319790
传 真: 0757-86396212 传 真: 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
2016年8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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