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中心店镇屯头村自来水管道开挖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中心店镇屯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邹城市中心店镇屯头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邹城市中心店镇屯头村。
2.2建设规模:本招标工程投资约18.7万元。
2.3计划工期: 30 日历日
2.4质保期: 一 年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邹城市中心店镇屯头村自来水管道开挖工程,包括:1、水泥路面大约3400米,挖沟宽0.5米,深0.6米,主要包括破碎、挖沟、垃圾清理、土方回填、压实等内容;2、其它路面开挖(路边排水沟、大门口底)大约5000米,开挖宽度0.5米,深度0.6米,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垃圾清理、回填等内容;3、水泥路面修复大约2000平方,C25商混,厚度0.12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工程量以实际测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仅限本村村民参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组织能力的小型工程队(由所在村委会出具施工能力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zcztb.gov.cn)点击下载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在邹城市中心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城市中心店镇屯头村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中心店镇屯头村 地 址:济南市解放东路56#金泉大厦B座12F
邮 编:273500 邮 编:
联系人:段来春 联 系 人: 常庆银
电 话:13954717188 电 话:18866810656 0537-398311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djw1998@163.com
8、重要说明: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邹城市中心店镇屯头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