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长江路污水管道(建设路-兴社路)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社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社旗县长江路污水管道(建设路-兴社路)项目;
1.2 项目编号:SQGGZYJY-GC-2016-040
1.3 建设地点:社旗县境内
1.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长江路污水管道(0+00号桩-0+628号桩);
二标段:长江路污水管道(0+628号桩-1+1359号桩)南侧;
三标段:长江路污水管道(0+628号桩-1+1359号桩)北侧;
1.6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1.7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标段。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9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一个注册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仅限投报一个标段,每一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中两个标段或两个标段以上的,按标段先后顺序,标段在前的中标,其余中标标段顺延为第二候选人中标,依次类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版,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2投标人须具备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投标人2013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带防伪验证码的审计报告;
2.7委托代理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委托代理人、技术负责人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
2.8本项目不用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结束后由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统一查询,如果查询到投标企业有行贿犯罪记录,则报名无效。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 日至2016年8月2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3.2 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提供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3.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5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至:
账户全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账 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360845586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793600933 0377-60583763
社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