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公用事业局的委托,就光山县城排水管网建设Ⅰ期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光山县城排水管网建设Ⅰ期工程施工项目
1.2、采购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6)96号
2.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光山县城九龙西路、弦山路、光马路、恒昌巷、兴隆路、东三环路。
2.2本工程建设内容:沟槽开挖、管道铺设、雨水口及检查井砌筑、道路恢复。
2.3本工程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4本次采购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所在公司为其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与所在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所在公司为其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与所在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所在公司为其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与所在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原件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七日前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6年9月12日15: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 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公用事业局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向先生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376-8875018电 话:0376-88505981323377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