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龙滩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土石方施工已由垫江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5】1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垫江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垫江县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垫江县龙滩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土石方施工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办事处三合社区。
2.3 项目规模:建设总面积3534平方米(含管理用房、检测化验用房、值班用房及附属配套用房建设);新建水池、道路、停车场、绿化等配套设施。形成10万吨/日供水规模(其中,一期五万吨/日,二期五万吨/日),总投资约为12600万元。一期土石方施工建安费约1200万元。
2.4 项目招标范围:垫江县龙滩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土石方施工施工图示及图说中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22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垫江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