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柳市镇象阳社区污水管网工程(大谟村)已由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乐政办函[201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主要工程范围为: DN300HDPE双壁波纹管5567米,DN400HDPE双壁波纹管327米,螺旋缝焊接钢管DN400 18米,Dn450PE实壁管500米,De50UPVC平壁管2900米,De75UPVC平壁管2900米,De110UPVC平壁管2900米,Φ600砖砌污水井360座,Φ1000砖砌检查井33座,Φ2000钢筋砼沉井6座,单箅雨水口72座,双箅雨水口12座,DN300石砌排水口9座,路面拆除修复面积8945平方等。本工程建安概算为474.4万元。工期:120日历天。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9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3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776712、61776715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