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ZB-160802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湘潭市鹤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环资[2016]4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市雨湖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鹤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总长19.143㎞(其中压力管道4543m),管径D500-1200;污水泵站1座,规模2.5万立方米/天。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鹤岭工业园。 2.3 勘察周期: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勘察、施工勘察等)和工程测量,提交合格测量成果和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绘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潜在投标人将以下资质资格文件装订密封后,于2016年8月26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登记,招标方将出具登记回执,作为投标人投标的依据。 4.1.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4.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4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1.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六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4.2、密封要求: 4.2.1密封袋上须注明“ 项目”及 “于投标截止前不得启封”字样。 4.2.2密封袋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的标识、标记等。 4.2.3超过2016年8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招标方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登录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xiangtan.gov.cn)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400元/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账号可任选其一)账号一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宝塔支行账号:43050163820800000026 账号二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账号:1904030529200030792 账号三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汇丰支行账号:8802031200000636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15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可查询的名单)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勘察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23685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如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以后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进行资质核查。 10.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联系方式:招标人:湘潭市雨湖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郭俊 联系电话:0731-576199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联 系 人: 朱灿电 话:0731-58532511 传 真:0731-5328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