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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高峰水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重新公告)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高峰水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4403102016175

  招标项目名称: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高峰水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重新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161750002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08月22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2日10: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1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重新公告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 经办人:陈任芳

  办公电话:159866396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肖丹

  办公电话:13826555970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1020161750002001

  标段名称: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高峰水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重新公告)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09-12 10: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4023.998383 万元

  计划总投资:578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河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溢流坝工程、水质改善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其他工程(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及交通疏解)等。工程等级为III等,为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工日期:2016-07-15 计划竣工日期:2017-07-1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其他要求:1、招标人将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①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⑤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⑥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⑦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⑧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2、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〇四号)的要求,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注册,联合体代表应办理其企业信息卡和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

  3、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在交易网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使用指引见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标文件、图纸等工程资料下载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投标人在窗口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按下列要求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代表,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投标员须同时验证指纹信息;

  ②: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5、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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