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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污水处理设施及电镀标准化厂房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6-8-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就“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污水处理设施及电镀标准化厂房建设PPP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污水处理设施及电镀标准化厂房建设PPP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NGZFCG-2016-01-071

  三、项目建设地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项目授权主体:宁国市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六、采购项目内容(主要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拓宽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融资渠道,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运维水平,宁国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污水处理设施及电镀标准化厂房建设PPP项目,并授权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2.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20478.49万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污水处理厂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占地15亩,工程设计总规模为5000 m3/d,收水范围为司尔特化工区、汪溪园区部分居民区,工程内容包括5000 m3/d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设备分两批投入)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2950万元。

  (2)电镀废水处理站

  电镀废水处理站位于司尔特化工集中区的宁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中,主要处理电镀厂区生产产生的电镀废水,用地规模约9.5亩。综合企业排水量及初期雨水量,考虑各家意向企业的排水情况,确定电镀废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为1500 m3/d,含废水处理站一期围墙范围内所有的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及其它附属构(建)筑物,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528.49万元。

  (3)电镀厂房建设

  电镀厂房在区块上建设,约68.47亩。电镀厂区建设内容包括5幢电镀厂房、1座综合楼、1座站房(包括锅炉房、消防泵房)、1座化学品仓库、2座门卫室、1座配电所等设施,总投资约为14000万元(具体以施工图及招标清单、预算为准)。

  另外,本项目前期征地拆迁等费用2000万。

  3.合作期限:建设期 2年+运营期 20 年。

  4.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政府方指定的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10%:90%的股权比例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七、资格预审申请人(即社会资本,下同)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

  1.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 业绩要求:

  (1)201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具有1个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 m3/d的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

  (2)201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具有1个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工业厂房施工业绩;

  (3)201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具有1个运营一年及以上的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 m3/d并且排放标准为一级A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业绩。

  注:业绩(1)和(2)提供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3)提供合同和排放标准为一级A的验收证明。

  3.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要求:

  (1)投标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之日前30天内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

  (3)投融资能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贷款承诺或其他可行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协议、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

  4.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报名自行承诺。

  5.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牵头方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 “3.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要求”。

  (2)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但允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选择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① 本项目招标实行会员制网上下载标书。会员实行开放式注册,具体申报事项,请查询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信息科联系电话:0563-4110836。

  ② 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注册会员,请于2016年8月22日17时30分起至2016年9月6日下午17时止,登陆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ngcg.ngxzfw.gov.cn),凭本公司注册会员身份以个人建设银行或企业版建设银行网银在线上缴纳文件费,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③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网上支付。

  ④其它技术资料费人民币300元,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九、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由采购人依法成立的评审小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合格社会资本,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投标),并由实施机构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或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项目有3家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文件准备工作;合格申请人不足三家,由项目实施机构依法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12 日下午14时30分

  2.提交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宁国市青龙东路1号-市委党校1楼)

  3.提交方式:现场递交(均以收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实施机构将予以拒收。

  十一、其他说明:

  1.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

  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二、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为12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6日止)

  十三、联系方式如下:

  实施机构: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0563-4178012

  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沈工、赵工

  联系电话:0551-62220221、62220276、62220128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交易服务平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0563-4110839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东路1号(宁国市市委党校一楼)

  电子邮件:ngzfcgk@163.com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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