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唐村镇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邹城市2016年度农村饮水改造项目工程设计的批复》(邹发改经济[2016]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唐村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邹城市唐村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邹城市唐村镇。
2.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投资约 13.07万元。
2.3计划工期:2016年 9月 16 日计划开工,2016年11月 25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7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邹城市唐村镇河头村PE管道购置铺设、安装自来水入户等工程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直接点击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9 月12 日9 时 00 分,地点为邹城市唐村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邹城市唐村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邹城市唐村镇驻地
联 系 人: 刘忠伟
电 话: 0537-5471860 15653792944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5982号第一大道14层
联 系 人:徐辉
电 话:18854799799 0537-5213111
招标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7.重要说明
7.1施工期间与周边关系(包括同时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7.2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邹城市唐村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