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兴隆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XLFS[2016]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公开招标(项目编号:XLFS[2016]020)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隆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兴隆县境内
2.2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规模: 63个村的农村污水处理工程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总投资:12989.8万元
2.6标段划分:10个标段:
第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壹拾捌万伍仟贰佰柒拾元贰角肆分
(¥13185270.24元);
第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捌拾捌万玖仟柒佰伍拾壹元陆分
(¥12889751.06元);
第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贰拾壹万肆仟叁佰玖拾陆元伍角叁分
(¥15214396.53元);
第四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壹拾壹元壹分
(¥10498511.01元);
第五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伍佰伍拾玖元肆角叁分
(¥12598559.43元);
第六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柒拾捌万玖仟肆佰零陆元叁角伍分
(¥11789406.35元);
第七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零叁万伍仟伍佰叁拾壹元肆角玖分
(¥13035531.49元);
第八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肆拾陆万叁仟玖佰陆拾陆元柒角捌分
(¥12463966.78元);
第九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零壹万叁仟柒佰柒拾叁元柒角陆分
(¥14013773.76元);
第十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贰拾万零玖仟伍佰零玖元玖角肆分
(¥14209509.94元)。
2.7项目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6至少具有1项中标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是指:自2013年8月1日至今承担的污水处理项目工程业绩,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外阜企业需提供进冀施工备案证明;
3.8需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或无违法情况证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为满足施工要求,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如投标超过三个标段则其所有标段投标按废标处理),但只允许在一个标段中中标,如出现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一的情况,取其中标金额最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他标段取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次顺延。
2、签订施工合同前,招标方有权对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 : 2016年8月23日09时00分 至 2016年8月29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拒绝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大厅——网上报名系统
备注:首次报名应先进入会员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投标人经报名成功后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l.ggzyjyzx.com)文件下载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3日10时3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壹仟元整(¥151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贰仟元整(¥152000.00);
第三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元整(¥153000.00);
第四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肆仟元整(¥154000.00);
第五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元整(¥155000.00);
第六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56000.00);
第七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柒仟元整(¥157000.00);
第八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158000.00);
第九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玖仟元整(¥159000.00);
第十标段: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保证金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9月12日15时,已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帐号:13001687308050507681
备注:1.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我中心进行核对。
2.划分标段(包号)的项目且潜在供应商针对多个标段(包号)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包号)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会员注册中的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4.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需到“历史报名”中查看是否显示“已付款”,如显示“未付款”请及时核对银行信息和注册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特别提示:
1.投标前,外埠申请人必须完成进冀备案证明的办理(请在公告期间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以免耽误相关材料办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此概不负责。)
2.为方便投标企业对报名、保证金支付等流程详细了解,请在报名前登陆“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自行下载《投标企业功能使用说明手册》并参照执行.
7.招标文件答疑
7.1统一采用网上答疑,不接受现场答疑(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
7.2投标人提出问题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9时至2016年8月29日17时
7.3网上集中解答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9时至2016年8月29日17时
8.开标时间:2016年9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
报名操作咨询: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314-7550000
9.其他补充内容
1.为保证现场秩序,投标单位派1-2名代表参加开标会。
2.项目推进如遇阻拦,需乙方自行解决,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影响施工工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兴隆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地址:承德市兴隆县
招标人联系方式:张天翔 0314—5071300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维 18210085382
备注: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