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4)条要求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为“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打印的入湘基本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而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备案表》投标人资格、招标公告第3.1条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①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要求、《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1条资格审查资料、《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条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资格评审标准、《形式评审记录表》1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4要求、《资格评审记录表》4要求、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七、资格审查资料第7.6证件复印件中均要求“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现依据国家及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规定,湖南省外企业不再发放入湘施工登记证,只需在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即可,是否应将以上条款涉及的相关内容更改为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4)一致:“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打印的入湘基本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答:将招标文件中: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现更改为: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查询结果;
2、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第7.3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此条款涉嫌不公平对待省外企业,是否应同省内企业一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答: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修改为省内外企业一样即: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不良行为记录要求: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本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提供此类证明行政服务,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网站也只针对企业,无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网站,是否可不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官方网站查询记录?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要求企业安全认证,我省不办理该项认证,是否可不用提供?
答:如确认企业注册地不办理企业安全认证的投标人。需要企业注册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不办理企业安全认证证明(签字盖章),并留下出具证明的主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备查询)。
5、招标文件中要求: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确认没有信息查询平台的投标人。需要企业注册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拟任本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和确认没有信息查询平台证明(签字盖章))。我企业所在地没有相应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不提供此类证明行政服务,是否可不提供?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
6、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是要求所有人员均须提供,还是仅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答:施工项目部所有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1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7、招标文件未指明“PASG生活污水处理专利技术的授权”的位置,请问:该授权复印件应放在投标文件何处?
答:PASG生活污水处理专利技术的授权范围包括本工程所在地即可,开标时要求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要求提交授权的原件。
8、招标清单给定的规费项目计价表1至规费项目计价表11中的劳保基金计算费率为3.5%,规费项目计价表12至规费项目计价表15劳保基金计算费率未给定;招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的规费项目计价表中在合计栏中说明本表以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请问规费表的计算费率是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计取还是按湘建价〔2016〕134号计取?请明确
答:按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湘建价〔2016〕134号文件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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