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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市虹桥镇虹4号污水泵站工程修正书(一)

发布时间:2016-8-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因工程现场实际情况需要,本工程原招标文件第1页招标公告“工期要求180日历天”现修正为“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原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项“工期要求180日历天”现修正为“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原招标文件第21页“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现修正为“工期总日历天数300日历天”。

  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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