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海渊镇、那堪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TASA3G2016270)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明县海渊镇、那堪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TASA3G2016270)
项目编号:GTASA3G20162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236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址:--
联系方式:方主任:0771- 8621407,137685976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0771-2023670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明县海渊镇、那堪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已由崇左市水利局崇水汛〔2016〕9、1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5)230、239号文下达了水利项目建设资金通知,项目法人为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人为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崇水招【2016】13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宁明县海渊镇、那堪乡。
工程主要内容有:水井、水池、泵站、管道安装等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26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4日,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水井、水池、泵站、管道制造及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共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工期均为90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1标段:宁明县那堪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水井、水池、泵站、管道制造及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合同价约300.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标段:宁明县海渊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水井、水池、泵站、管道制造及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合同价约500.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3年~ 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5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的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 级或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6.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5 合理评标价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6 年 9月 1 日至2016年 9 月 7 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
发售人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2023670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每页加盖公章):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本公告3.3条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打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打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务必在开标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转账的底单原件到收款人的财务部门开具到账收据,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6 年 9 月8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各投标人在上述标段中只能投一个标段。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þ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 10 时在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崇左市石景林路)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中6号
邮 编:532500
联系人:方主任
电 话:0771- 8621407,13768597633
传 真:0771-863567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6楼607
邮 编: 5310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0771-2023670
传 真:0771-2023672
招标人:宁明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年 8月2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3年~ 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5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的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 级或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 其他要求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3.6.3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3.6.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5 合理评标价法评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崇左市石景林路)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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