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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茶陵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项目招标已由中共茶陵县委、茶陵县人民政府以茶办[201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茶陵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茶陵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茶陵县境内

  2.3 规模:总投资约209.266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地在茶陵县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1日止(北京时间,下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在茶陵县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和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⑤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仅可委托项目负责人);⑥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①-⑥项资料须同时提供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清单),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茶陵县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5214476。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茶陵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茶陵县境内

  联 系 人:谭文明

  电 话:139741760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大厦B座1301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733660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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