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温岭市水环境治理中心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温岭市污水处理二期及中东部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投资人进行采购,采购形式为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温岭市污水处理二期及中东部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项目实施机构:温岭市水环境治理中心。
项目性质:新建+存量项目。
项目位置:城南镇、松门镇、箬横镇、石塘镇、滨海镇、石桥头镇、坞根镇、东部新区。
项目规模:
温岭市观岙污水处理厂(座落在城南镇)在建二期规模7万吨/日,出水排放标准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详见附件一);已建一期规模7万吨/日,出水排放标准执行二级标准,需提标至一级标准的A标准;(注:深度处理单元中的高密度沉淀池、高效纤维束滤池、紫外线消毒、加药加氯间土建已按14万吨/日的规模建设,设备按7万吨/日的规模安装,因此一期提标改造时高密度沉淀池、高效纤维束滤池、紫外线消毒、加药加氯间剩余7万吨/日土建的设备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另行购买,并与二期设备相配套。)
松门镇污水处理厂规模1万吨/日,出水排放标准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需提标至一级标准的A标准(详见附件一);新建泵站1座,新建污水管网约3.5公里。
箬横镇污水处理厂已建一期规模0.5万吨/日,出水排放标准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需提标至附件二出水标准;新建二期规模0.5万吨/日,出水排放标准参照附件二。
石塘镇(上马)污水处理厂规模1万吨/日,出水排放标准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新建二期规模0.98万吨/日,出水排放标准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滨海镇污水处理厂规模0.1万吨/日,现需将污水处理厂改造成提升泵站,规模0.5万吨/日;新建泵站1座,新建污水管网约6公里。
石桥头镇污水处理厂规模0.1万吨/日。现需将污水处理厂改造成提升泵站,规模0.3万吨/日;新建管网约6公里。
坞根镇污水处理厂规模0.1万吨/日,出水排放标准执行附件二出水标准。
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1万吨/日,南片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1万吨/日,出水排放标准均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新建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厂二期规模0.9万吨/日,南片污水处理厂二期规模0.9万吨/日,出水排放标准均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注:上述项目规模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89667.63万元,其中存量约53656.52万元;增量约36011.11万元(包括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约30861.11万元,新建管网、泵站以及污水厂改泵站约5150万元)。
注:上述投资规模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合作期: 20年,建设期约1年,运营期约19年。(工程在2016年11月份开工,污水处理厂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工并通过环保验收,其他工程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运作模式:本项目存量部分(已建或在建的污水处理厂)采取TOT运作模式,增量部分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采取DBFOT运作模式,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职责;新建管网、泵站以及原污水处理厂改成泵站等,由社会资本方负责建设,在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交由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的单位。政府参与定价服务管理、服务质量监管等,特许经营期满后资产无偿移交给温岭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相关单位。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共同出资。
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方占股大于等于80%,政府方占股小于等于20%(具体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亿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的,运营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伍仟万元人民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亿元人民币。)
3.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
3.4企业业绩:运营公司具有单体设计规模3万吨的运营业绩不少于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1万吨施工业绩不少于一个;
3.5 2014或2015年度公司负债率在75%以下(如以联合体参与磋商,则要求运营公司负债率在75%以下)(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自行罗列清单);
3.7 资格预审申请人过去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承诺函)
3.9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企业;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公司;
(3)如是联合体的,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资料;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即日起至 2016年 9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14时30分,地点: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国信招标窗口)。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岭市水环境治理中心
联系人:陈峥、江刚、陈立钧
联系电话:13958663908 15888639191 13606866699
2、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国信招标窗口)
联系人:章茜、胡继军、蒋星晖
联系电话:025-86602545、153651105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608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