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资金文号咸财经建【2014】218号。招标人为三原县新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算总投资130万元,全部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新建150m3/d污水处理站1座(人工湿地300m2),铺设DN400管网1250米,购置5个垃圾中转箱,1辆垃圾转运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工程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三原县清林小区南区西三排二号报名。申请投标时需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保存。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在三原县清林小区南区西三排二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2000元/套,售后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月20日上午9:3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原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三原县清林小区南区西三排二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89149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