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2016/8/25 | 公告号: | 东建招公字2016第79号 |
项目名称: | 东营市城乡供水设施完善及水质提升项目(广北水库改造提升工程水库至水厂输水管线部分)施工及监理 | ||
工程地点: | 东营区 | ||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建筑垃圾约10000方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施工总承包 | 计划工期: | 约120天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6033.29万元 | 工程造价: | 36033.29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 |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赵先生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46-8337191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赵先生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46-8337191 |
招标代理单位: |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张先生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46-6098171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建设地点: 东营区; 计划投资:施工约36033.29万元,监理约831.34万元; 计划工期:约12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建筑垃圾约10000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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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以上资质;第二、三、四、六标段,参与投标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第五标段,采用联合体投标,管线工程的投标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绿化工程的投标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第一、第二、第四标段参与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第三标段参与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4.1本次招标除第五标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2联合体投标要求: (1)、一家企业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及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允许该企业单独报名。 ( 2)、两家企业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的,该两家企业(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个)须分别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3)、单独报名的企业不能再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对第一标段的投标。 ( 4)、联合体报名的两家企业,牵头单位必须为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报名必须是牵头单位报名,另外一家不得重复报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同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 五、投标标段要求 每个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只允许报名参与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 |||||||||||||||||||||||||||||||||||||||||||||
六 、网上报名时间 | |||||||||||||||||||||||||||||||||||||||||||||
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9 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 |||||||||||||||||||||||||||||||||||||||||||||
八 、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九 、监督机构 | |||||||||||||||||||||||||||||||||||||||||||||
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 |||||||||||||||||||||||||||||||||||||||||||||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8时30分 - 2016年8月29日18时0分 | |||||||||||||||||||||||||||||||||||||||||||||
变更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