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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凤凰县易地扶贫搬迁禾库镇安置区建设项目(污水厂、净水厂)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HNZJC2016-FW(XX)-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县易地扶贫搬迁禾库镇安置区建设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6]193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项目勘察、设计以凤发改字[2016]198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凤凰县易地扶贫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凰县易地扶贫搬迁禾库镇安置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凤凰县禾库镇

  2.3 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320亩,总建筑面积198000㎡,新建安置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投资估算38615.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地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场地设计及预算文件的编制,并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以及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含CAD版本及电子版其它文件)、工程预算(含电子版)、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工作。

  2.5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其中:

  ①项目方案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及《详细勘察报告》;

  ②勘察设计周期:项目方案获业主认可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审查后10日内完成补充;

  ③项目建设期全过程(包括整个施工期),缺陷责任期二年。服务要求具体设计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工程建设要求。

  2.6 投标报价上限值:329.43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拟任本项目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也可以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勘察设计专业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

  1、勘察主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高级技术职称;

  2、其它相关岗位专业人员须具有其对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对列入州政府文件州专治办发[2015]1号文件《湘西自治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中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RMB¥:6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9月16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5.5 投标人未中标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已中标的,保证金于签订合同之日期5个工作日内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2016年 8 月 31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吉首市吉风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府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人)

  8 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招标答疑会。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凤凰县建筑施工管理站

  电 话:0743-2171711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凰县易地扶贫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凤凰县沱江镇堤溪苑A区壹栋(体育馆二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5690943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

  联 系 人:龙女士 杨先生

  电 话:0743-8768722 1589743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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