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RCCG-2016-0422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
公告流水号:JRZC/2016/0000000944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26日
竞争性磋商 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 二十里铺 街道办事处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计) ,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 竞争性磋商 的 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欢迎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 济宁市任城区 二十里铺 街道办事处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设计)
2、 项目编号:RCCG-2016-0422
3、 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二十里铺 街道办事处
4、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项目说明:2016年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以建制村为基本治理单元,设计内容主要是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收集处理两类项目。
主要内容: 项目的勘察、测绘、 施工图设计、 专家咨询、 施工图 评审,以及为施工阶段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6、 资金来源:区级配套资金
7、 预算金额:玖万叁仟伍佰元整(¥9.3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 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9、供应商近三年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 磋商 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响应本项目并下载 磋商 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3) 磋商 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 磋商响应文件 的上传
所有 磋商响应文件 应于201 6 年 9 月 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 磋商响应文件 。
五、递交纸质 磋商响应文件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 6 年 9 月 7 日 8:30 - 9:00 (北京时间)
地点: 济宁市 任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 1 楼)
六、供应商 磋商响应文件 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 201 6 年 9 月 7 日 9 时 00 分 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 济宁市 任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 1 楼)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 6年9 月 7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济宁市 任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 1 楼)
八 、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二十里铺 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济宁市任城区 二十里铺 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陈主任 联系电话: 13562701199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济宁市金宇路30号百丰大厦22楼2208室
联 系 人:王旭红 联系电话:0537-2651955 13371217368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报价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报价单位。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2016年 8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