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青田县水务有限公司就青田县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QTFSCG2016-03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青田县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 | 项 | 1 | 污水处理费每吨综合单价2.88元 | 提标改造工程总投资约2000万元,运营期25年 | 财政资金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国内已经在运营的污水处理厂业绩,污水处理量≥1万吨/日,且排放标准为一级A。(排放标准以环保验收报告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8-26至2016-09-1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1706室(文晖大桥西侧下桥口)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9-28 09:00
七.投标地址: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
八.开标时间:2016-09-28 09:00
九.开标地址: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35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 6101 8260 0126 385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1室,联系人:张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0571-85331293; (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6826642; (6)、招标人名称:青田县水务有限公司,地点:浙江青田县鹤城街道水塔巷6号,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8-6511568。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青田县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8-6511568、13967095179
地址: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170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飞鸣、吕望
联系电话:13868116373、15657160305
传真:0571-85806601
地址:杭州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1706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白冰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