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市有关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肇庆市高要区乐城镇饮水工程由高发改资[2013]106号文、高发改资[2015]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庆市高要区乐城经济发展总公司自来水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水库土坝、溢洪道、梯级窦、输水涵及供水管道工程。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资金来源:高要区财政资金,投资323.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省外一级)(临时证提供延续注册申请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2013年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被列入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记录,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并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投标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委托则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工程师以上职称)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均水利专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水利五大员(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岗位证;
5、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6、考虑到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将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标前勘察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投标人应充分重视仔细地进行这种勘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8月30日前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八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驻本项目建造师、水利五大员携身份证进行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必须凭勘察现场记录表参加报名。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壹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必须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后退回),按顺序装订成册,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资料报名。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5.1时间:2016年8 月31日至 9月6日上午9:30~11:00,下午15:00~16:30(法定公休日除外);5.2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2楼);5.3招标文件工本费2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肇庆市高要区乐城经济发展总公司自来水厂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58-8226202
招标代理: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电话/传真: 0758-2576190
肇庆市高要区乐城经济发展总公司自来水厂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