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 招标控制价:叁佰零贰万贰仟陆佰捌拾壹元零贰分(¥3022681.02元)
(其中含预留金 28 万元,招标代理费、评委费及招标人部分的交易费 22550.00 元;共计人民币 302550.00 元)
2、本工程的预留金28万元, 村口标志暂按综合单价5000元, 招标代理费、评委费及招标人部分的交易费22550.00,投标人均以此报价,不得更改。
3 、 最高投标限价、最佳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计算和评定时均为扣除招标代理费、评委费及招标人部分的交易费22550.00元;预留金28万元; 村口标志暂按综合单价5000元; 共计人民币307550.00元后的价格。
4、 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费、评委费及招标人部分的交易费 已计入工程总造价内,由中标人支付。
5、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如下:
广德县卢村乡九龙村(冯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工程
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德县卢村乡九龙村(冯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工程
2、建设单位: 广德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3、建设地点:广德县卢村乡境内
4、整治内容:排水管,排水沟、停车场、石板路铺装等工程
二、编制依据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DBJ34/T—206—2005);《关于营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造价【2016】11号》。
2、建设单位提供的苏州联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广德县卢村乡九龙村(冯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景观提升工程》图纸及建设单位要求。
3、现行相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
二、工程量计量说明
1、本清单仅计入排水管、排水沟、停车场、广场、石板路工程。
2、排水管工程量按图纸提供数量计入;
3、排水沟长度暂按1000米计入;
4、石板路长度暂按1000米计入;
5、因图纸施工做法不详,故施工做法见清单描述;
6、图纸中未尽事宜按建设单位意见及常规考虑。
7、村口标志暂按综合单价5000元计入,投标人以此报价,不得更改。
8、本工程设预留金28万元,投标人以此报价,不得更改。
9、主材价格暂按2016年第6期宣城信息价中的广德价计入,广德价没有的按市场价计入;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实物净量计算,所有损耗均应在投标报价内。
11、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述或者不全的部分,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按图纸要求及相关规范和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在内。
12、措施性费用项目按清单规范列入,由投标人仔细踏勘现场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自行确定项目及报价,没有报价的项目视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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