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JRPT2016-029号
开标时间:2016-09-26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RPT2016-029号
1.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FJJRPT2016-029号的2015“五千工程”项目—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15]A090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5“五千工程”项目—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平潭城区;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费用约640万元。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108107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2015“五千工程”项目—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由招标人安排;
2.7标段划分:/;
2.8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大陆企业:
3.1.1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工程师及以上,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1)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2)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台湾营造企业:
3.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
3.2.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3.3-3.8条款为大陆、台湾营造企业共同要求: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30 日至2016年 9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招标电子图纸每份售价 / 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③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其保函原件须以信封密封形式单独提交,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④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6 日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龙凤路中国银行大厦3楼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591-6252062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县潭城镇戴斯酒店向北80米,
电 话:0591-86161648,传真:0591-86161648;
联系人:小方。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帐号二选一)
①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帐 号:4312 6281 0318
②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35001617207052505307-0002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