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明康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明康监狱罪犯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明康监狱罪犯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440000-201607-201026-0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288176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明康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祥福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塔7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采购的污水处理系统包含项目的土建(地下池、地上池、设备房)、设备采购、设备管道安装、项目环保监测及竣工验收等,为总包干形式的交钥匙项目。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公告(附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2.81230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9月08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8月26日 16:00 至 2016年09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塔70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招标代理处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9月08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08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塔7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9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塔701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项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受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受托人不予受理)。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5、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PDF形式);
6、供应商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承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2年内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因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工程安全问题;无违规违法行为。
8、承诺供应商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2881762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的采购方式和范围已经财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