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HBZX-201608SL-471002001
1.招标条件
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已由水利部以《水利部关于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规计[2015]4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6年第8标段出封江口明渠~高城(碾子湾)明渠段施工已由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2016-57号招标方案备案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是从丹江口水库清泉沟隧洞进口引水,向沿线城乡生活、工业和唐东地区农业供水,解决鄂北地区干旱缺水问题的一项大型水资源配置工程。工程线路整体呈西北―东南方向,先后穿越襄阳市的老河口市、襄州区,枣阳市,随州市的随县、曾都区、广水市以及孝感市的大悟县。线路总长度269.34km,输水干渠设计流量38.0~1.8m3/s,进口新建取水塔控制闸后水位147.7m,干渠终点水位100.00m。工程主要建筑物由取水建筑物(新建取水竖井前)、明渠、暗涵、隧洞、倒虹吸、渡槽和节制闸、分水闸、检修闸、退水闸、放空闸阀、排洪建筑及王家冲扩建水库等组成,工程规模为Ⅱ等大(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3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4级。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6年第8标段出封江口明渠~高城(碾子湾)明渠段,位于湖北省随州市,对应桩号为鄂北干渠桩号182+320~191+555,总长9.238km。输水干渠工程等别为Ⅱ等大(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6年第8标段出封江口明渠~高城(碾子湾)明渠段施工(合同编号:EBSZY/JZAZ/ZBDL2016-10),招标范围为鄂北干渠桩号182+320~191+555,总长9.238km范围内的明渠2段长0.235km、隧洞5段长7.80km、暗涵4段长0.811km、倒虹吸1座长0.392km、各类水闸3座(含竹林湾倒虹吸进出口闸)等建筑物的土建施工、建筑与装修、金属结构安装、电气设备安装、水系恢复及排洪建筑物、施工临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
计划工期:854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上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
3.3业绩要求
( 1 )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具有国内单项合同(分包合同除外)金额在 1 亿元及以上的大型水利工程(含二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业绩;
( 2 )近 5 年承担过国内单向长度不小于 2 公里、开挖洞径或最小宽度不小于 5 米的隧洞工程施工。
3.4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两年没有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且近五年担任过大型水利工程(含二级及以上堤防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 4 )近 5 年 担任过 单向长度不小于 2 公里、开挖洞径或最小宽度不小于 5 米的隧洞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6其他要求
(1)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五年有担任过类似大型水利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
(2)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两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要求,各投标人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本招标项目,发包人将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92号文)要求,对中标人安排在本项目的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的10天内,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必须进场(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已进场的人员立即退场,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在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6年施工项目中已开标的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在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6年施工项目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拟任本标段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含鄂北工程)中任职。
(9)本次招标的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6年第2、3、12、7、8、9、10标段,各投标人最多只能选择其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能按以上标段顺序获取一个标段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时须明确所投相应标段。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5.2投标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08月30日至2016年09月08日24时00分。
5.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6年08月30日至2016年09月08日24时00分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详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09月27 日0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3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
邮编:430071
联系人:周铁军
电话:027-87221142
传真:027-8722114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中南国际城A2座701号
邮编:430068
联系人:张妍
电话:(027)87717417
传真:(027)87717420
电子邮件:TWWZB@126.com
账户名称: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梅苑支行
账户号:421866226018010026473
日期: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