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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连江县海峡水业有限公司可门港供水管道(汇榕钢构段)迁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连江县海峡水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可门港供水管道(汇榕钢构段)迁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可门港供水管道(汇榕钢构段)迁移工程

  项目编号:榕功招[2016]10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萍

  项目联系电话:185587298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连江县海峡水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玉荷东路112号

  联系方式:陈工 150601634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丽萍 185587298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华林路锦绣福城东区九楼31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标准: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7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释义:(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17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华林路锦绣福城东区九楼313(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5号楼202)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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