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湖市曹桥街道污水二级管网(勤安路-明盛达)工程 已由 曹桥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16第05期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街道财政,招标人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曹桥街道勤安路至明盛达路段,建设目的是使勤安路至明盛达区块污水能顺利接入已建市政污水管网,本次设计总长度约445米,非开挖管采用PE100实壁管,管径及抗压要求分别为DE315(1.0MPa)、DE315(1.25MPa),新建检查井1100mm*1100mm11座,过河倒虹沉井2500mm*2500mm1座,具体管线走向及检查井结构详见管道平面图和施工结构图。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工期:90日历天。
2.2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52.4757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08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78313855@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09月01日。招标人将于2016年09月0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9月08日10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内北楼310室(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特别说明
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壹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曹桥街道招投标中心,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储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曹桥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133030
6.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88号 地 址:平湖市当湖东路219号(平湖分公司)
邮 编:314214 邮 编:314200
联系 人:童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85968193 电 话:13567300103
传 真: / 传 真:0573-8528986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78313855@qq.com
2016 年 08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