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泰和发改委以泰发改招标核字【2016】79号文件核准招标,招标公告已由建设监管部门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泰和县城市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泰和县2015-2016年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澄江大道至祥和大道截污干管)
三、工程地点:泰和县澄江大道至祥和大道
四、工程概况:泰和县澄江大道至祥和大道(浅水湾西北侧)建约656米污水管及附属构筑物
五、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财政拨款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约:97.1万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 “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各一名,“五大员”均应具有上岗证书,要求五大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坚守现场岗位,人证相符,管理到位。
4、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前;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100元。
招标单位:泰和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钟舟 联系电话:133079613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52162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