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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地下污水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 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已经徐圩新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连云港徐圩新区
2.工程规模: 新建地下管廊约16公里,其中江苏大道综合管廊(医疗应急救援中心-污水处理厂)约8.6km,西安路综合管廊(环保二路-方洋路)2.9km,环保二路综合管廊(西安路-江苏大道)约1.3km,方洋路综合管廊(烧香支河-江苏大道)约3.2km;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51604260201-BD-003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一标段施工 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一标段即江苏大道(张圩河南岸―徐圩污水处理厂北侧)段施工,包括管廊土建(含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安装(含长约1km试验段安装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45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3207251604260201-BD-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示范区复[2016]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一标段施工

2.工程地点:徐圩新区

3.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4.工程规模:工程总长度约15km,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本标段为一标段即江苏大道(张圩河南岸―徐圩污水处理厂北侧)段(含控制中心),长约7.4km。

5.招标范围: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一标段即江苏大道(张圩河南岸―徐圩污水处理厂北侧)段施工,包括管廊土建(含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安装(含长约1km试验段安装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工期:5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

7.资金情况:已落实。

8.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等级为合格。

9.合同估算价:约8亿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二)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苏建招办(2016)3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

2.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格式见预审文件附件)。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2.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投标人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于2011年8月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单个合同额在3亿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中注明的中标价或者施工合同中注明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的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将不合格。

(3)类似工程是指工程施工内容中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或地铁或地下隧道工程;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满足以上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业绩材料均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建造师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业绩证明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3其他要求

2.3.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3.2根据苏建招[2010]333文,本工程执行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法人面谈,面谈的形式应包括不限于集中会议面谈、开标前面谈、开标前视频录制刻录递交等多种形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谈或者不参加法人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3.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3.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3.5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2.3.6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3.7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

2.3.8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每完成2亿元后(不累计)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50%,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交工验收满二年付至审计价款的100%。

2.3.9招标人设定的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重新发布公告。

2.3.10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及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确定其为一标段中标人,二标段的中标人为二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08月31日00时00分至2016年09月07日24时00分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孙科:15151591813黄桂松:15896100880

李仕龙:18662456928

五、电子标书制作:

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采用国泰制作工具,采用国泰的制作工具的,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工具,用于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

陈超:18601131457(投标工具)李仕龙:18662456928(投标工具)

黄桂松:15896100880(造价软件)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江苏CA总部(南京):025-9601013505156040徐琢煜18005133017

江苏CA驻连地: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季金辉小区南,东方瑞园小区北)。联系人:孙莉莉18005133017

江苏翔晟徐小波

杭云飞1358520454313851527446

国泰新点李仕龙18662456928黄桂松15896100880

广联达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六、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一)投标报价(74分);(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三)投标人业绩(1分);(四)信用评价分(5分)。

(一)投标报价(74分)

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精神,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方法一:

投标报价(74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二:

投标报价(74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K2=90%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要求各投标单位在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现场施工场地条件,做出合理的现场平面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和解决方案;4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11、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说明:各投标文件该部分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暗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8月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单个合同额在3亿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中注明的中标价或者施工合同中注明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的施工项目,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得0.5分,其中含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加0.5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得分。

(3)类似工程是指工程施工内容中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或地铁或地下隧道工程;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四)信用评价分(5分);

关于信用评价分:此项得分需投标企业在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ygcin.gov.cn)--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根据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给具的综合评价分由评标系统转换成相应的投标信用评价最终得分,即系统信用分×5%得出投标人信用评价法。

注:(1)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ygcin.gov.cn)--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入库。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具体要求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网上下载)。

(2)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国泰或者广联达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各家施工单位到建设局进行打印,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除外(须提供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开具的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原件加盖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公章)

注:按连建管〔2015〕492号文规定:各建筑业企业应维护好本企业“平台”和招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3)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

六、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8月31日到2016年9月7日为止,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代理机构地址:朝阳东路36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222000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0518-82256126代理机构传真:0518-85838116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家州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126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61392577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新政务中心B栋一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

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ygztb.gov.cn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市招投标中心周工:0518-85868197

江苏CA总部(南京):025-96010连云港孙莉莉18005133017

江苏翔晟:徐小波13585204543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李仕龙18360702913黄桂松15896100880陈超18601131457

广联达软件:刘书丹18651253807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2016年08月31日至2016年09月07日

2.公告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08月31日至2016年09月07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 其他说明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徐圩新区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明光 联系人: 肖红红
电话: 0518-82256126 电话: 0518-856339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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