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构筑物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招标人: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城区
2、建设概况:本工程为泾县污水处置厂脱水干化车间、设备构筑物工程。建筑层数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土建、安装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恒升代理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所需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1585635972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15156369641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持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与开标时一致)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进皖信息登记相关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外省企业需要办理进皖信息登记。
3、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参考格式附后。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号
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年--月--日到---年--月--日期间(近三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