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委托,对 给排水和泵闸工程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投标 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乙级(含)以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注册证书。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给排水和泵闸工程检测项目
2 、招标编号:SHXM-00-20160823-1924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FS16076 )
3 、预算编号: 14-16-17972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总投资40万元。
5 、交付地址: 嘉定区
6 、交付日期: 90日历天
7 、采购预算金额: 400000 (国库资金:400000;自筹资金:0)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6-09-02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09-09 截止 ,登录 “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http://www.zfcg.sh.gov.cn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7、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6年09月02日至2016年09月0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资料进行材料核查,上海政府采购电子平台招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09月02日至2016年09月09日。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9-23 09:00 ,迟到 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2 、开标时间: 2016-09-23 09:00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2 、开标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3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09:00-09:30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 证书)参加开标。
3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无线上网的并可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 2)CA认证证书;
六、其他事项
请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交资料(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审核)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档),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服务商,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1.时间:请于2016年09月02日起,至2016年09月0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领取招标文件; 2.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6室 3.售价: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逾期或不安上述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网上报名同样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嘉定区博乐路85号 | 地址: | 嘉定区新成路129弄51号 |
邮编: | 201800 | 邮编: | 201821 |
联系人: | 赵晔 | 联系人: | 王丽君 |
电话: | 59521393 | 电话: | 69168903 |
传真: | 59521393 | 传真: | 69168923 |